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王红月律师、黄越红(实习律师)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收悉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该案不仅取得了在一审未判离,经由二次起诉判离的诉讼结果,还为我方当事人方先生保住了北京房产。
本案中,方先生与付女士于2011年初相识,2012年初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婚后无子女。双方自由恋爱结婚,但婚后双方价值观及性格差异巨大,无法良好沟通。无奈之下,方先生在2021年曾起诉离婚,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方先生诉讼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判决作出后至今双方仍处于分居状态,且无任何联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和好可能。故而方先生在六个月后再次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家理指派北京家理的王律师、黄越红(实习律师)承办该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综合评定双方财产权属情况,及双方的调解意愿程度。最终帮助我方当事人方先生保住在京房产。
方先生对家理婚家律师在工作中的认真、负责表示认可,特赠送锦旗以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