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何叶律师、王心竹律师代理的一起分家析产纠纷获悉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在该案中,上海家理的何律师和王律师确认王先生在房屋首付、税费、装修费、公积金等支出较多的情况下,最终帮助王先生争取到较高比例的房产份额。
本案中,王先生与李女士于2012年7月登记结婚,依据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调解书》,王先生与李女士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然而,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因涉及第三人而未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因此,在王先生与李女士解除婚姻关系后,该房屋一直未处理。李女士提起诉讼,作为被诉一方,王先生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家理指派上海家理的何律师、王律师承办该案。在诉讼请求中,李女士主张33%的房产份额,但上海家理的何律师、王律师考虑到王先生与李女士对系争房屋的出资贡献,认为李女士在系争房屋中享有10%份额较为合理,最终该意见被法院予以采纳。
王先生对上海家理的何律师、王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所表现的专业与耐心给予高度赞扬,特意赠送锦旗,以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