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黄山律师、叶舒律师收悉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该份调解书的作出系在上海家理的黄律师、叶律师的积极促和下达成,顺利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本案中,孙先生与王女士于2011年相识,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后初期,夫妻双方感情尚可,但是此后双方却无法正常沟通交流。2022年,孙先生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离,但是双方的感情也尚未得到好转,关系仍处于僵化状态。出于无奈,孙先生只好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家理律师事务所指派上海家理的黄律师、叶律师承办该案。上海家理的黄律师、叶律师本着“小调解、大和谐”的诉讼理念,在原被告之间积极促成调解,最终该案得以调解结案,并且帮助孙先生争取到婚生子的抚养权。
孙先生对家理婚家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所表现的专业素养与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肯定,故而赠送载有“法律精湛,不负重托”的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