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和昊云律师、王心竹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获悉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在该案中,上海家理的和律师、王律师不仅帮助当事人李女士争取到婚生女的抚养权,还分得较多份额的财产。
本案中,吴先生和李女士于2011年相识,2012年年初确定恋爱关系,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5年生育婚生女。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基础尚可,但之后三观不合、思想观念相差较大导致夫妻感情逐渐淡漠疏远。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吴先生不但拒绝沟通而且不承担家庭义务,孩子教育等也均由李女士独自承担。无奈之下,李女士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诉讼离婚的途径,家理律师事务所指派上海家理的和律师、王律师承办该案。经过一年有余的诉讼过程,最终,法院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考虑婚生女年龄、生活状态及个人意愿等因素,最终将婚生女判归李女士所有;在财产方面,李女士获得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并分得大额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吴先生所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需李女士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均未获支持。
李女士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特驱车赶往家理律师事务所向上海家理的和律师、王律师赠送锦旗,以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