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刘琦律师、何晓琳(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获悉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深圳家理的刘律师、何晓琳(实习律师)不仅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孩子抚养权,还获高达60%比例份额的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王先生与唐女士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婚前尚未深入了解,婚后对生活的态度、婚生女的照顾等问题经常产生分歧,并且在婚后双方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且均有受伤,现已分居。唐女士认为该婚姻关系没有再继续维系的必要,故而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提起离婚诉讼,家理律师事务所指派深圳家理的刘律师、何晓琳(实习律师)承办该案。深圳家理的刘律师、何晓琳(实习律师)认为目前婚生女尚且一岁有余,已与原告及原告家人形成相对依赖、稳定的生活状态,本着在孩子年幼时骤然改变生活环境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认为婚生女应仍由唐女士继续抚养。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观点,并判令王先生每月需支付近万元的抚养费。在财产分割方面,鉴于双方均存在过错,按照顾女方、照顾子女原则,最终使得唐女士获得60%比例份额的夫妻共同财产。
唐女士对该案判决结果的作出表示满意,为表示对家理婚家律师的认可与感谢,故而向家理婚家律师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