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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理律师助二审维持原判 为当事人争取到精神损失费:王红月律师、李姗姗(实习律师)获赠锦旗

发布日期:2023.12.05 字号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王红月律师、李姗姗(实习律师)承办的离婚纠纷案件二审收悉北京市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最终二审维持原判,北京家理的王律师、李姗姗(实习律师)作为王女士的诉讼代理人,在一审中所主张的精神损失费也得到支持。

本案中,上诉人苏先生不服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在上诉请求中,苏先生提出一审法院判决的房屋折价款比例显示公平,并且认为一审法院判给王女士高达十万余元的精神损失费无法律依据。针对该上诉请求,北京家理的王律师、李姗姗(实习律师)认为并无不当,也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本着案结事了,双方和平解决问题的态度,积极在当事人双方与法官直接进行沟通。最终,法院认可了我方观点,维持了离婚的判决,并对探望权、精神损失费及房产、车辆的问题在二审法院下发的调解书中予以明确载明。

王女士对家理婚家律师精湛的专业水平与尽心尽职的敬业精神表示认可,特意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