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赵冬雪律师、石静雯(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得以收悉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面对男方存有出轨的事实,北京家理的赵律师、石静雯(实习律师)帮助女方获得损害赔偿金并取得房产等多项财产。
本案中,高先生与刘女士系自由恋爱,于2012年9月2日在北京市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于2014年3月10日生育一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先生曾发生出轨行为,考虑到孩子年幼,离婚可能给孩子带来的巨大创伤,故而刘女士对此前高先生的婚内过错行为采取了隐忍和包容的态度。但是高先生并未因此改过,2021年,刘女士接到与高先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第三者打来的电话,称其与高先生已育有私生子,对此刘女士通过与高先生沟通均已证实。刘女士认为高先生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故而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起诉离婚,家理指派北京家理的赵律师、石静雯(实习律师)承办该案。对于婚生子的抚养问题,北京家理的赵律师、石静雯(实习律师)认为自2019年起,高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工作地辗转多个城市,多年来,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教育均由刘女士一人负责,故而认为婚生子由刘女士继续抚养更为适宜。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观点,不仅取得了婚生子的抚养权和合理的抚养费,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关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之规定争取到高额损害赔偿金。
刘女士认可家理婚家律师的专业和办理案件过程中的敬业精神,特意赠送锦旗以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