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李真律师、刘琦律师代理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得以判决结案。深圳家理的李律师和刘律师从案件事实与证据的综合运用出发,否定非婚子女的身份,使得非婚生女的诉讼请求全部予以驳回,为当事人王女士保住两套房产。
本案中,被继承人孙先生与王女士于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对孩子的喜爱再加上孙先生身体的原因,双方于2010年通过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了两位养女。2013年,孙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离婚,在此期间,孙先生与方女士进行交往,非婚生子女方大某和方小某随二人共同生活。2017年,孙先生与王女士登记复婚,之后,孙先生因患有癌症,于2022年去世。孙先生生前留有房屋两套、银行存款、股票、保险等其他遗产若干。方大某与方小某自称为孙先生的非婚生子女提起诉讼,以分得遗产。作为被告之一的王女士无奈之下只好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委托代为应诉。家理律师事务所指派深圳家理的李律师、刘律师承办该案。鉴于孙先生留有公证遗嘱,王女士为唯一合法继承人,再加上方大某与方小某无充分合理的理由证明自己与孙先生存在血缘关系。最终,法院驳回方大某与方小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女士的合法继承权利得到保护,并使得通过继承取得的位于深圳市的两套房产和其他遗产也得到保护,为表示感谢,特向深圳家理的李律师、刘律师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