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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继承人均主张尽赡养义务,家理律师助当事人获满意份额:高冀弘律师获赠锦旗

发布日期:2023.11.03 字号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高冀弘律师承办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顺利结案,在北京家理高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我方当事人获得了比较满意的遗产份额。



本案中,吴先生与郑女士婚后育有三个子女,分别为吴某一、吴某二、吴某三。吴先生于1993年去世,郑女士于2022年去世。吴某一未能就遗产分割问题与吴某二、吴某三达成一致,故提起诉讼并委托家理律师代理案件。

吴某一主张吴某二、吴某三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就离京,自己对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要求多分遗产。吴某二主张自己虽然不在北京生活,但对父母尽到了应尽义务,要求均分遗产。吴某三主张其自2000年退休后与母亲共同生活,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要求多分遗产。吴某一、吴某二均主张吴某三回京后无房居住才住到母亲房中,并非为了照顾母亲,不应多分遗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三在郑女士晚年尽到了更多赡养义务,可以酌情多分遗产,但考虑到郑女士2018年底直至去世一直在养老院生活且其退休收入较高,能够负担其日常支出,故吴某三多分的比例不宜过高。吴某二早年定居外地,对父母尽到的赡养义务相对较少,故应酌情予以少分。

法院最终确定涉案房屋的继承比例,吴某一为38%,吴某二为 20%,吴某三为42%。郑女士单位发放的补贴、丧葬费、抚恤金等,三人均分。吴某一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对家理律师精湛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故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