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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心尽责,律师楷模:徐天驰、霍鑫然、李晗三位律师获赠锦旗

发布日期:2022.12.06 字号


在一桩离婚案件中,家理律师事务所徐天驰、霍鑫然、李晗三位律师经过不懈努力,维护了我方当事人(女方)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婚后因三观不合、性格差异不断发生矛盾,而公婆又过度干涉二人生活。男方收入不高,一直是女方负责挣钱养家,但财政大权却掌握在男方手中。孩子出生后,男方强烈要求女方辞掉工作做专职主妇,且仅给女方微薄的生活费。由于男方百般阻拦,孩子从未前往女方老家看望外祖父母。后来,公婆没有告知女方便将家中门锁更换,双方关系彻底破裂。

在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家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女方委托,指派徐天驰律师主办该案。徐律师与女方多次沟通后,明确了女方的诉求:同意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判归男方,只想给男方最低标准的抚养费。此外,女方还想要回自己母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给男方的20万元。

徐律师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总结后,发现女方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从子女抚养问题上看,孩子已满八周岁,男方有北京户口,孩子已通过该户口上学,而女方离家已有两年,在争取抚养权上没有优势。从转款性质上看,女方母亲转账时并未言明是借款还是赠与,该款项被男方用来买车,现车辆贬值严重。男方名下有一套婚后购买的住房,但女方曾在书面协议上放弃相关利益。

根据女方阐述的日常花销和生活细节,以及男方银行流水中的大额支出情况,徐律师在庭审中指出男方有转移财产之嫌,得到法官的认可,并为双方争取到了调解空间。徐律师制定了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成功调解结案,获得了比判决更好的结果:男方返还女方母亲的转款;孩子的抚养权虽归男方,但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女方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特向两位律师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