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离婚案件中,赵冬雪律师与方旭(实习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素质与负责的工作态度,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王女士与张先生经人介绍相识。2018年,二人登记结婚。二人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接触了解的加深,发现彼此在性格、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上存在较大差异,分歧日益突出,矛盾不断发生。张先生多次向王女士提出离婚,王女士也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再勉强共同生活只会加深对彼此的伤害。2021年8月,二人开始分居。
家理律师事务所接受王女士委托后,指派赵冬雪律师主办该案。赵律师多次与王女士进行沟通,明确王女士的诉求,细致地梳理银行流水,整理财产清单。由于分居期间张先生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赵律师在庭审过程中为王女士积极争取。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支持了我方主张的分居期间的抚养费。王女士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特向赵律师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