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B先生与C女士在工作相处中,产生了婚外情感。C女士为了这段感情,不仅与丈夫离婚,还为B先生生育了非婚生女一名。
B先生曾承诺与妻子A女士离婚后,会与C女士结婚。但最终C女士没有等来B先生的婚礼,却等来了B先生的分手决定与A女士的骚扰。
为了能保护自己和孩子,C女士来到了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家理的易轶律师和孙晓蕊律师办理了此案。两位律师通过对本案的分析发现,该案不存在复杂的法律关系(1.婚内财产赠与,2.非婚生子女抚养),且可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多。但实际操作难度极大,如果按照常规思路办案,很难维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因此两位律师通过梳理相关法条,抓住三方真实意思,找准他们的弱点,情感与法律双管齐下,最终促使三方达成了协议(B先生赠与C女士的钱款不用返还,且需每两年支付一次孩子的抚养费),顺利解决了这段复杂的婚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