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本是避风的港湾,是很多人心中最温暖的地方,但对周女士来说,家是她最想逃离的地方。在很小的时候,父亲经常当着她的面,对母亲进行多次殴打、辱骂,对周女士身心造成了无法磨灭的伤痛,长大以后的她对父亲以及这个家产生了心理阴影。
2016年,周女士父母离异,当时她已经成年,便只身赴往国外攻读研究生。在研究生毕业以后,为了躲避父亲,依然停留国外不敢回国,但没有想到的是,父亲为了逼她现身,从而继续控制她,一纸诉状,将周女士告上了法庭。
周女士来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家理律师禹晖、李梦佳接待了周女士,第一时间了解周女士案件基本事实后,就立刻进行准备。
本案的难点在于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但当事人周女士跟亲生父亲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做通我方当事人的工作已无可能性。
最终家理律师通过调取相关证据,在最后法庭上以情说法、据理力争,法官驳回了原告要求每月支付9000元的赡养费;仅要求被告周女士每月探望原告一次。
周女士认可家理律师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判决结果符合她的预期,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