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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家理有约”案例分享会成功举办,家理律师代理北京首例案件推进司法实践

来源:家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8.29 字号

2022年8月25日,第二届“家理有约”案例分享会成功举办。本期活动的主题是“北京首例适用《安排》认可涉港离婚判决”,来自学界、业界的知名学者和资深律师,就涉外、涉港澳台婚姻家事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22年8月11日,在家理律师事务所赵佑霖律师的积极推动下,北京四中院当庭作出裁定,认可了香港区域法院作出的离婚绝对判令。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施行后,北京市首例适用该规定认可香港法院婚姻家事判决的案件,对于推进两地区际司法协助的进一步发展,保护两地婚姻双方及家庭关系,减少当事人讼累,优化司法资源,实现我国不同法域间制度实践的一致性,发展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众所周知,涉外、涉港澳台法律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赵佑霖律师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敢于承接并成功办理这种缺乏先例的案件,体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也反映了家理律师事务所在培养律师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上所做出的努力。

为了提升婚姻家事律师涉外、涉港澳台法律服务能力,推进涉外、涉港澳台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管委会与家理律师事务所,决定以北京四中院认可涉港离婚判决为引,联合主办本届“家理有约”案例分享会。

家理特别邀请到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邓丽博士,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孙长刚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付鹏博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秀芳律师,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雁律师,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慧云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学术委员会轮值主席曹子燕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赵佑霖律师,莅临并参加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分为四个单元,由四位分享嘉宾进行分享。家理律师事务所赵佑霖律师作为本案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以《北京首例适用<安排>认可涉港离婚判决案》为题,详细介绍了本案的背景及办案的经过,阐述了香港地区的离婚程序、申请认可涉港离婚判决从立案到审理的全过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此类案件的注意事项,以及司法实践中尚未明确的一些法律问题。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秀芳律师分享的题目是《一桩跨度15年的中美离婚案》。王秀芳律师以一桩亲自办理的跨国离婚案为例,阐释了自己对于律师的职业认知,即律师不仅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己任,还应当比当事人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引导当事人履行自己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从而消泯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彻底卸掉心中的压力。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雁律师分享的题目是《涉港离婚中的彩礼返还》。曹雁律师介绍了四十年来香港与内地跨境婚姻的趋势变化,并以一桩亲自办理的涉港离婚案为例,分析跨境婚姻可能会面临的现实和法律问题。跨境婚姻比普通婚姻更为复杂,一旦发生变故也更难处理,因此需要当事人提前做好婚姻筹划,做到未雨绸缪。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慧云律师分享的题目是《浅析<安排>相关规定》。钱慧云律师详细阐述了香港与内地互认离婚判决的历史沿革、纳入《安排》的婚姻家事案件范围、协议离婚能否适用《安排》、申请认可和执行涉港离婚判决的具体程序及注意事项,以及《安排》出台的重要意义。

付鹏博律师、孙长刚律师与邓丽博士作为与谈嘉宾参与了全部四个单元的讨论。三位嘉宾对于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在承认和执行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判决问题上的艰难历程深有感触,对于《安排》的出台及北京四中院适用《安排》认可涉港离婚判决的意义,以及办理此类案件的注意事项,分别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本次活动中,各位嘉宾展示了深厚的理论功底与精湛的业务能力,与会人员也从各位嘉宾的分享和交流中获益匪浅,为未来办理涉外、涉港澳台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家理将继续举办“家理有约”活动,为法律人提供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希望更多的人支持、参与“家理有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