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卫士,仗义执言:王红月律师、丁婕律师获赠锦旗

2022.12.06


在一起析产继承纠纷中,家理律师事务所王红月律师与丁婕律师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工作态度,依法为当事人保住了房产份额,收获了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本案中,孙女士与王先生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工作单位分配给他们一套住房。后来,工作单位调整住房,分给他们201、202两套房子。1993年,孙女士与王先生感情彻底破裂,到法院调解离婚。由于当时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二人约定各自居所中的物品归各自所有。此后,孙女士与孩子居住在201房直至退休。2001年退休后,孙女士搬至海淀居住,但孙女士和孩子的个人物品一直放置在201房中。王先生离婚后一直居住在202房中。

1993年底,虽然二人已经离婚,但王先生仍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了201、202两套房屋,在《职工购房申请表》中记载了家庭人口“3人”“妻子孙女士”“长子王某某”,并且使用了孙女士和儿子的“三龄”。2021年,王先生去世。王先生生前留下遗嘱,将两套房均留给现任妻子李某,并在产权登记中加了李某的名字。李某去世后,李某的孩子要求继承两套房屋,与孙女士发生了争执。

在接受孙女士的委托后,家理律师事务所指派王红月律师、丁婕律师办理该案。经过梳理案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孙女士工作单位等地调取房屋档案后,两位律师向法院主张涉案房屋是王先生与孙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得的福利房,且一直由双方各自居住使用,离婚时也没有进行分割,因此两套房屋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行划分出本属于孙女士的份额,而后再就王先生的遗产进行继承。法官采纳了两位律师的观点,为孙女士保留了相应的房产份额。